贸易畅通“一带一路”建设的重点
重大项目建设有序推进。重大项目是“一带一路”经贸合作的重要抓手,是“一带一路”建设取得实效的关键,对发挥投资对贸易的带动作用,促进贸易投资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我们综合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、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保险专项安排等政策,支持“一带一路”建设重大项目落地。积极协调各种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机构,用好多双边投资合作基金,加大对项目的支持力度。密切跟踪项目进展情况,加强对企业的服务和保障,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困难,为重大项目建设保驾护航。目前,一批重大项目陆续落地,中老铁路、巴基斯坦喀喇昆仑公路二期、卡拉奇高速公路已经开工,中俄、中哈、中缅等油气管道项目的建设或运营都在有序推进。
(考察合作企业的途中)
自由贸易区网络正在形成。加快与沿线国家建设自贸区,是推进“一带一路”贸易畅通的重要举措,有利于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,在更大范围、更高水平深化经贸合作。目前,我国已经与巴基斯坦、东盟、新加坡、格鲁吉亚签署了自贸协定,与东盟的自贸区升级《议定书》已于2016年7月1日生效实施。我们正积极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(RCEP)谈判以及与以色列、马尔代夫、斯里兰卡、海湾合作委员会的自贸区谈判,力争打造立足周边、辐射“一带一路”、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。
我们还积极为沿线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,帮助受援国增强自主发展能力,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。稳步推动改善民生的援助项目建设,帮助沿线国家改善民生,使民众直接受益,夯实“一带一路”建设民意基础。 “志合者,不以山海为远。”我们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在“一带一路”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,秉持丝路精神,坚持共商、共建、共享原则,与沿线国家加强政策沟通和战略对接,营造互利共赢的良好合作环境,深化经贸合作,让“一带一路”建设成果服务于更多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,促进开放型世界经济蓬勃发展。
习·近·平总书记指出:“贸易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。”作为“一带一路”倡议的“五通”之一,贸易畅通是推进“一带一路”建设的重点内容。4年来,经贸合作充分发挥基础和先导作用,为实现“五通”注入强大动力。2014年至2016年,我国与沿线国家贸易总额约20万亿元人民币,增速高于全球平均水平;我国企业对沿线国家对外直接投资超过500亿美元;在沿线国家新签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额3049亿美元。中国制造、中国建设、中国服务受到越来越多沿线国家的欢迎,沿线国家更多的产品、服务、技术、资本也源源不断地进入中国。
贸易往来不断扩大。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产业结构不同,经济互补性强,贸易潜力巨大。我们通过削减壁垒、搭建平台、完善促进进口政策,积极扩大自沿线国家进口,进一步优化贸易结构。充分利用出口信贷、出口信用保险等政策,推动大型成套设备、机电产品和高科技产品出口,满足沿线国家产业转型升级需要。支持企业在沿线交通枢纽建立仓储物流基地和分拨中心,完善区域营销网络,进一步优化市场布局。发展与相关国家边境贸易,深化与沿线国家在旅游、中医药、文化等领域交流合作,实现中外服务业企业合作。发挥中国—中东欧国家投资贸易博览会、中国—东盟博览会、中国—南亚博览会、中国—亚欧博览会、中国—阿拉伯博览会、广交会等展会的平台作用,促进企业互动交流,共享“一带一路”商机。
投资合作持续深化。“一带一路”倡议提出以来,我们不断深化管理体制改革,完善促进政策,积极商签政府间投资合作协议,为对外投资合作创造良好政策环境。以对外工程承包为先导,以金融服务为支持,带动装备产品、技术、标准、服务联合走出去。我国已经成为许多沿线国家的主要投资来源地,合作内容不断丰富,涵盖农林开发、能源资源、加工制造、物流运输、基础设施等多个领域;合作方式不断拓展,从传统的商品和劳务输出为主发展到商品、服务、资本输出“多头并进”。同时,我们不断放宽外资准入领域,探索推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资管理模式,营造高标准的国际营商环境,吸引沿线国家来华投资。
境外经贸合作区加快建设,境外经贸合作区是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重要平台和载体。截至目前,中国企业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,根据自身发展需要,结合所在国家的发展战略、资源禀赋、市场需求等因素,在沿线20个国家建设56个境外经贸合作区,累计投资超过185亿美元,为东道国创造了近11亿美元的税收和18万个就业岗位。这56个境外经贸合作区,既有加工制造型、资源利用型、农业产业型,也有商贸物流型、科技研发型及综合开发型等,对引导中国企业集群式走出去实现产业集聚发展,对带动沿线国家产业升级、加快工业化进程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。中国—白俄罗斯工业园已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一颗明珠,埃及苏伊士经贸合作区、泰中罗勇工业园、柬埔寨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等园区建设进展顺利。
(中外合作企业在边境工业园的生产线)